關于進一步明確無需辦理和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2-12-30
各有關單位、人員:
為進一步保證在進口環(huán)節(jié)中無需/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規(guī)定的有效實施,根據國家認監(jiān)委相關通知要求,現(xiàn)對上海檢驗檢疫局不辦、免辦3C認證(免辦3C認證流程:http://m.szbuick.net/3c_exemption_detail.asp?id=26)規(guī)定調整如下:
對于憑經營單位或收貨單位“3C入境驗證特殊情況聲明”http://m.szbuick.net/material_detail.asp?id=124和相關資料直接報檢的:
1.入境人員隨身從境外帶入境內的自用物品,不包含在國外采購后在中國有關商店(如出國人員服務總公司)取貨以及通過郵件郵寄入境的情況。
2.政府間援助、贈送的物品,指“外國政府”直接以物品方式援助、贈送的情況,并不包括外國政府資金援助后我國用該資金購買的物品。
3.進行CCC認證試驗的樣品,原我局規(guī)定需隨附“認證或檢測機構加蓋公章的送樣通知單”,現(xiàn)改為隨附“認證機構加蓋公章的送樣通知單”。
特此通知。
上述規(guī)定自2007年8月01日起實施。